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临 2016-016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 2016 年 9 月 14 日以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了“201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本次董事会应参与审议董事 9 人,
实际参加审议表决董事 9 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6 号),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已于 2015 年 8 月实施完毕。根据发行情
况,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人民币现金认购方式合计发行人民币
普通 A 股 4,545.4544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公司股份总数由本次非
公开发行前的 521,711,813 股增加至 567,166,357 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办理完毕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股份的股权登记手续,公
司注册资本应增加为 56716.6357 万元。另由于公司换发营业执照,原营业执照
号变更为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根据上述情况,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如下:
序号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1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
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 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江苏省人民政府 公司经江苏省人民政府
[1999]88 号文批准,以发起方式 [1999]88 号文批准,以发起方式
设立;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 设立;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
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 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
号[3200001104597]。 信用代码[91320200703514737E]。
2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2171.1813 万元。 56716.6357 万元。
3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52171.1813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 56716.6357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
构为:普通股 52171.1813 万股。 构为:普通股 56716.6357 万股。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预案经本次会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向控股子公司“东方汽车”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6 号)以及本次公司《非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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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 A 股股票方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等,
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商业大厦集团东方汽
车有限公司增资 350,000,000 元,增资价格以“东方汽车”经审计的 2015 年
度每股净资产作为参考。
三、《关于向控股子公司“三凤桥”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6 号)以及本次公司《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方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等,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市三凤桥肉庄有限责任
公司增资 50,549,986.88 元(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实施本次增
资前产生的利息一并列入本次增资),增资价格以“三凤桥”经审计的 2015
年度每股净资产作为参考。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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