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6 证券简称:东方国信 公告编号:2016-086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
暨继续停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6 月 8 日,公司发布《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53),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自 2016 年 6 月 8 日起停牌。由于相关
事项涉及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2016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4),公司
股票自 2016 年 6 月 17 日起按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2016 年 7 月 7 日,公司
停牌期满申请延期复牌,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1 个月,并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
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61);2016 年 8 月 3 日,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申请继续停牌的议
案》,并于 2016 年 8 月 4 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
告编号:2016-070)。
2016 年 8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等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并于 2016 年 9 月 1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
相关公告。
目前,公司已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 71 号)文件,并
正在与相关各方及中介机构根据该问询函的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分析回复,以及
对《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案》等文件
进行修订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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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回复工作,保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公司预计在 9 月 22 日前完成问
询函回复,回复期间,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待完成问询函回复并补充披露相关信
息后申请股票复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
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正式方案,且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因此,本次重组能否获得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等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
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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