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69 证券简称:灵康药业 公告编号:2016-077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4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灵康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康控股”)的通知,
灵康控股将其持有的 1,700.00 万股本公司限售流通股股票质押给华宝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本次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54%,初始交易日为 2016 年 9 月 13 日,购回交易日为 2018 年 9 月 13 日,相
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灵康控股直接持有公司 12,870.00 万股限售流通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49.50%;本次股权质押后,灵康控股累计质押本公司股票数量为
3,90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00%,占灵康控股持有公司股权总数的 30.30%。
灵康控股本次股份质押主要用于对外投资,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营业
收入、投资收益等。灵康控股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
的情形。
特此公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9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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