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47 证券简称:万里股份 公告编号:2016-088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4500 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6 年 9 月 14 日,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里股份”
或“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4500 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 45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
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项。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976 号文核准,公司 2013 年非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3,578,4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1.01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699,998,184.0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32,139,358.7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67,858,825.25 元。该事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13〕8-21
号)验证确认,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该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方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股东
利益最大化,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
45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管理层具
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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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理财产品品种
购买的理财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2、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3、购买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500 万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
用。
4、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的行为。
三、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13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4500 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
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公司于 2014 年 6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的
议案》,同意公司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 10,000 万元,有效
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4500 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
产品,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购买保本型
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0,000 万元购买
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14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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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
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 45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
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1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
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0,000 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
产品,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
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
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控制措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
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
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证券部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
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
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
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继续使用最高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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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不超过 45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
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
法、合规。
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45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
型理财产品。
六、独立董事意见
1、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继续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
投资效益;公司继续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
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的情形。
2、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 4500 万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
产品。
七、保荐机构意见
万里股份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经过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
保证资金安全的同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
情形,不会影响万里股份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周转需要。
万里股份本次继续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中关于募集
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此事项。
八、备查文件
1、万里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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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里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万里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4500 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
产品的独立意见;
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9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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