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通股份: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9-15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股票代码:600455 股票简称: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6-072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 2016 年 9 月 19 日(星期一)上午开始复牌。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博通股份”或“本公司”)

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经会议审议和表决,《关于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与博通股份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的议案均未能获得通过。2016 年 5 月 4 日,本公司收到

公司第一大股东西安经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经发集团”)《关于希望继

续推进博通股份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请股票停牌的函》,经发集团希望博通

股份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请博通股份从 2016 年 5 月 5 日起公司股

票停牌。鉴于上述,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5 月 5 日起开始停牌。

2016 年 8 月 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

联交易预案》、《关于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方案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该事项公司已于 2016 年 8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及附件。根据相关监管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2016 年 9 月 8 日,公司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经发集团的书面函《经发集团

关于申请终止博通股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函》,该函的主要内容为: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自启动以来,各方均积极的推进本次重组工作。现由于政策原因,继续

推进本次重组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经本次重组各方友好协商,现经发集团建议终

止本次重组,建议博通股份召开董事会研究审议终止本次重组事项。如果博通股

1

份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经发集团承诺:在博通股份完成终止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程序之后的 3 个月内,不再筹划关于博通股份的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鉴于上述,公司将于近期尽快(预计不迟于 9 月 12 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审议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该事项公司已于 2016 年 9 月 9 日在《中

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博通股

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之重大事项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

等相关规定,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进行了沟通,并与交易对方就终止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事宜进行商议,经各方达成一致,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16

年9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同意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博通

股份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协议之终止协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

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公司与中软国际(中国)科

技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9月12日共同签署了《博通股份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协议之

终止协议》,明确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双方均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过核查,为终止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博通股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原

因符合独立财务顾问从博通股份及交易对方了解到的客观事实,终止程序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该等事项公司已于2016年9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博通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博通股份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之后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4 日上午 10:00-11:00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网络平台的“上证 e 访谈”召开了投资者说明会,对于终止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事项与投资者进行了互动交流和沟通,回答了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该

说明会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博通股份关于投资者说明会召开

情况及相关内容的公告》。

鉴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程序和事项已经完成,经公司申请,公司

股票将于 2016 年 9 月 19 日(星期一)上午开始复牌。

公司承诺在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结果公告刊登日(2016 年 9 月 19 日)之后的

3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

《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是公司

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注意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

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14 日

3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博通股份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