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7 简称:东方网力 公告编号:2016-101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4 日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东方网力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24 号)。主要内
容如下:
一、 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 亿股新股。
二、 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 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6 个月内有效。
四、 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
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时限内
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