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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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16)011274 号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进行专项鉴证。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关
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要求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
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
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
必要的鉴证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
理办法》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
贵公司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专项报告仅供贵公司为本次定向增发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会计师事务所书面认可,不得
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专项报告作为贵公司本次定向增发所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材
料一并上报。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钧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华
中国武汉 2016 年 8 月 18 日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30 号)及《关于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要求,本公司董事会将前次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 2010 年 12 月 1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 ]1836 号”文核准,宁波
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
合的方式,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
为每股人民币 26.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20,000,000.00 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发行手
续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34,601,503.7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5,398,496.28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1 年 1 月 7 日全部到位,经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
众环验字(2011)003 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公司首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5,398,496.28 元,累计共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496,302,987.08
元,其中 2011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70,445,089.09 元,2012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 金
260,225,225.00 元,2013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2,153,266.72 元, 2014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21,004,826.08 元,2015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32,474,246.14 元。2016 年 1-6 月份实际使用募集
资金 334.05 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累计 496,302,987.08 元,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为
10,904,490.80 元。截止 2016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应有余额为零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 账号 初始存入金额 截止日余 备注
额
中国建设银行宁波镇海
33101984036050508478 485,398,496.28 0.00
支行
合计 485,398,496.28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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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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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8,539.85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49,630.3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2011 年度 17,044.51
2012 年度 26,022.52
2013 年度 1,215.33
2014 年度 2,100.48
2015 年度 3,247.42
2016 年 1-6 月 0.03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实际 实际投资金额与 项目预计达到预定
序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
承诺投资项目 投资 募集后承诺投资 可使用状态日期
号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资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资金额
项目 金额的差额
600 万平方米高分子复合工程
1 一致 18,644.00 10,429.45 10,429.45 18,644.00 10,429.45 10,429.45 2012/12/31
新材料扩产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一致 8,214.55 8,214.55 8,214.55 8,214.55
全遮光泡沫涂层产品生产线项
3 超募 5,500.00 5,500.00 5,500.00 5,500.00 2012/12/31
目
4 PTFE 膜材项目中试 超募 2,000.00 1,878.44 2,000.00 1,878.44 2016/6/30
单丝复合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
5 超募 1,750.00 1,243.74 1,750.00 1,243.74 2013/12/31
备
年产 300 万平方米一体化隔热
6 超募 8,845.85 9,782.31 8,845.85 9,782.31 2016/7/30
保温新颖节能窗及其关键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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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项目
7 归还银行贷款 超募 5,900.00 5,900.00 5,900.00 5,900.00
8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超募 5,900.00 6,681.81 5,900.00 6,681.81
合计 18,644.00 48,539.85 49,630.30 18,644.00 48,539.85 49,6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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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不存在差异。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600 万平方米高分子复合
工程新材料扩产项目”的募集资金 18,644.00 万元用于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
16,434,146.93 元。公司独立董事在审议相关资料后出具了《独立董事对募集资金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1 年 1 月 24 日出具了众环专字(2011)022
号《关于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截止 2011 年 1 月
7 日《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的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五)临时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2011 年 1 月 24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及 2011 年 2 月 11 日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人民币 12,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
立意见。截至 2011 年 8 月 1 日止,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1,700 万元,
并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帐户。
2011 年 8 月 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及
2011 年 8 月 18 日公司 201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审议,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2,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至 2012 年 2 月 7 日止,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2,000 万元,并已将上
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帐户。
2012 年 2 月 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以
及 2012 年 2 月 24 日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
民币 8,5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
见。截至 2012 年 8 月 15 日止,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8,500 万元,并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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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013 年 6 月 17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2,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全体独立
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截至 2013 年 12 月 5 日止,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 2,000 万元,并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013 年 12 月 9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3,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全体独立
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截至 2014 年 6 月 3 日止,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 3,000 万元,并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014 年 6 月 6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2,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三个月,全体独立董事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截至 2014 年 9 月 2 日止,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 2,000 万元,并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014 年 9 月 5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同意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2,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全体独立董事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 2,000 万元,并按期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六)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情况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零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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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截止日
截止日投资 是否达
项目累计产 承诺效益 累计实现 到预计
序
项目名称 能利用率 2013 年度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 1-6 月 效益 效益
号
项目达产后,预计每年新增销
600 万平方米高分子复合工程新材料 尚未达
1 70.10% 售收入 15,141 万元,年新增 372.51 1,271.87 1,423.25 1,023.60 4,091.23
扩产项目 到
净利润 5,034 万元
预计投产后年销售收入达到
尚未达
2 全遮光泡沫涂层产品生产线项目 不适用 4,500 万元,销售利润 1,350 -8.14 301.01 -29.05 -120.83 142.99
到
万元左右。
3 PTFE 膜材项目中试 不适用 0.00 不适用
4 单丝复合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备 不适用 21.69 21.69 不适用
年产 300 万平方米一体化隔热保温新
5 不适用 100.43 35.01 13.88 149.32 不适用
颖节能窗及其关键配套材料项目
小计 486.49 1,607.89 1,408.08 902.77 4,4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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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说明如下:
1、“600 万平方米高分子复合工程新材料扩产项目”项目达产后,预计每年新增销售收入
15,141 万元,年新增净利润 5,034 万元。该项目已经于 2012 年全部建成投产。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该项目累计实现销售收入 24,504.92 万元、净利润
4,091.23 万元。
“600 万平方米高分子复合工程新材料扩产项目”受市场影响,产能释放低于预期,并且受
汇率、成本等变化影响,产生的效益也低于预期。
2、“全遮光泡沫涂层产品生产线项目”,先锋新材拟以货币出资方式投资 5,500 万元设立嘉
兴市丰泰新材料有限公司,预计投产后年销售收入达到 4,500 万元,销售利润 1,350 万元左右。
该项目 2014 年销售额 1,694 万元,2015 年销量额 2,959.45 万元,2016 年 1-6 月的销售额为
1,857.31 万元;累计实现净利润 142.99 万元。
3、“PTFE 膜材项目中试”该项目总投资约为 2,000 万元,该项目原预计 2012 年 6 月正式
投产。该项目属于 PTFE 膜材的中试项目,主要以研发产品、调试设备为主要目的,为未来大批
量生产 PTFE 膜材做前期准备。
该项目的研发进程与项目预期相符,但由于市场等因素,PTFE 膜材并未投入生产,故未产
生经济效益。
4、“单丝复合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备”本项目主要为圣泰戈购置先进的单丝复合生产线及
相关配套设备,用于扩充圣泰戈单丝复合生产线。目前采购设备均正常投入使用,解决生产瓶
颈,极大提高产能,满足市场的需求,提高公司效益。
5、“年产 300 万平方米一体化隔热保温新颖节能窗及其关键配套材料项目”该项目原定建
设期是从 2012 年 9 月至 2014 年 12 月底正式投产,但由于土地交割及与政府部门沟通等原因导
致了项目实际开工时间为 2014 年 10 月,因此该项目的完工时间有所推迟。项目的厂房建设预
计将于 2016 年下半年完成。由于尚未投产,故无法核算其经济效益。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发行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有关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情况
本公司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做
逐项对照,没有发现存在重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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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保证上述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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