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钒钛: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海绵钛相关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14 13:13:4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

拟转让海绵钛相关资产项目

评估报告

中企华评报字(2016)第 1253-06 号

(共 1 册,第 1 册)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海绵钛相关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目 录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 1

评估报告摘要 ........................................ 2

评估报告正文 ........................................ 4

一、 委托方、产权持有单位及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 4

二、 评估目的 ...................................................................................................................... 7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8

四、 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8

五、 评估基准日 .................................................................................................................. 8

六、 评估依据 ...................................................................................................................... 9

七、 评估方法 .................................................................................................................... 12

八、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18

九、 评估假设 .................................................................................................................... 20

十、 评估结论 .................................................................................................................... 21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 21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22

十三、评估报告日 .................................................................................................................. 23

评估报告附件 ....................................... 24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I

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海绵钛相关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一、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

估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

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清单由委托方、产权持有单位申报并经

其签章确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

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

系;与相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

在偏见。

四、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

查;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

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

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完善产

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

五、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

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

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

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海绵钛相关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摘要

重要提示

本摘要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

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认真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

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遵循独

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

对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海绵钛项目相关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

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报告摘要如下:

评估目的: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矿山资产及海

绵钛项目,为此需要对评估基准日时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海绵

钛项目相关资产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

依据。

评估对象: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海绵钛项目相关资产的

市场价值。

评估范围: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申报的海绵钛项目相关

资产涉及的攀钢海绵钛厂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评估基准日:2016 年 3 月 31 日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

评估结论如下:

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海绵钛项目相关资产账面价值为

425,683.18 万元,评估价值为 226,202.33 万元,减值额为 199,480.86 万

元,减值率为 46.86%。

具体评估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6 年 3 月 31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

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海绵钛相关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1 5,017.53 5,028.33 10.80 0.22

非流动资产 2 420,665.66 221,174.00 -199,491.65 -47.42

长期股权投资 3 -

投资性房地产 4 -

固定资产 5 833.30 867.62 34.32 4.12

在建工程 6 419,832.35 220,306.38 -199,525.98 -47.53

无形资产 7 - - -

其中:土地使用权 8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9 - - -

资产总计 10 425,683.18 226,202.33 -199,480.86 -46.86

流动负债 11 - - -

非流动负债 12 - - -

负债总计 13 - - -

净资产 14 425,683.18 226,202.33 -199,480.86 -46.86

本评估报告仅为评估报告中描述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

据,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限自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3 月 31 日起一年

有效。

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

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3

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海绵钛相关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

拟转让海绵钛相关资产项目

评估报告正文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采

用资产基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

限公司拟出售矿山资产及海绵钛项目行为涉及的攀钢集团钛业有限

责任公司海绵钛项目相关资产在 2016 年 3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

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产权持有单位及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

使用者

本次评估的委托方为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产权持

有单位为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

(一) 委托方简介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弄弄坪

办公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大渡口街 87 号

法定代表人:邵安林

注册资本:8,589,746,202元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钒钛

股票代码:000629

经营范围:钢、铁、钒、钛、焦冶炼、钢压延加工及其产品销

售;金属矿、非金属矿、设备及备件、耐火材料、冶金辅料、合金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4

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海绵钛相关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与金属材料销售;冶金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冶金工程、工业自

动化、信息工程技术服务;建筑材料制造;综合技术及计算机开发

服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咨询服务;安全评价;环境保护

监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业病诊断与治疗;机动车驾驶员技术

培训、汽车运输、修理、轮胎翻新。(以上经营涉及分支机构经营

的,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从事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简史:公司系于 1993 年 3 月经冶金部〖1992〗冶体字第 705

号文和四川省股份制试点联审小组川股审〖1993〗3 号文批准,由攀

枝花钢铁(集团)公司与攀枝花冶金矿山公司以及中国第十九冶金建设

公司共同发起、采用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 1993 年 3 月 27 日在四川省攀枝花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

册,成立时名称为攀钢集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1998 年 10 月 29 日,公司正式更名为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

司。自 2013 年 8 月 14 日起,公司名称由“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

限公司”变更为“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我国最大、世界第二的产钒企业,我国最大的钛原料和

产业链最为完整的钛加工企业,我国重要的铁路用钢、无缝钢管、

特殊钢生产基地。建设攀钢是党和国家为开发攀西资源、改变我国

钢铁工业布局、建设大三线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攀钢所处的攀西

地区是中国乃至世界矿产资源最富集的地区之一,是我国第二大铁

矿区。攀钢以高水平综合利用攀西钒钛资源为己任,依靠自主创新

探索出难利用、低品位、多金属共生的钒钛磁铁矿综合利用道路,

钒钛磁铁矿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水平国际领先,形成了阶磨阶选、钒

钛矿高炉强化冶炼、微细粒级钛铁矿回收、钢轨在线和离线热处

理、钒氮合金生产等一批国际国内领先、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有

技术,拥有国家钒钛重点实验室,是我国首批自主创新型企业。产

品广泛用于冶金、石油、铁路、化工、军工、造船、建筑、机械制

造、家电等行业,畅销国内并出口欧美、东南亚等数十个国家和地

区。

(二) 产权持有单位简介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5

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海绵钛相关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1.企业概况

企业名称: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钛业公司”)

法定住所:四川攀枝花钒钛产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王长民

注册资本:壹拾陆亿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4 年 05 月 24 日

营业期限:2005 年 5 月 24 日至 2054 年 5 月 24 日

主要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化工产品(含危险品)(按许可证许可

范围及期限从事经营);加工、销售钛原料;生产、销售钛白粉、钛

合金、海绵钛、钛金属及其制品、钢锭、钢坯、金属材料及制品;

钛产业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钛产品检测化验服务机械

设备、电器设备维修服务;仓储、货运代理服务;进出口贸易。

钛业公司注册资本 16 亿元人民币,截止 2015 年 12 月底,资产总

额 86.59 亿元,资产负债率 79.37%,在册职工总数 3792 人。钛业公司

下属钛白粉厂、钛冶炼厂、海绵钛厂、贸易公司、碳化渣低温氯化

项目部、氯化法钛白筹备处、钛白产品应用研究中心、攀钢集团重

庆钛业有限公司(简称重庆钛业)、攀钢集团重庆晏家钛业有限公司

(系重庆钛业独资子公司),控股攀枝花东方钛业有限公司(简称东方

钛业)。

钛业公司具备年产钛渣 18 万吨、钛白粉 16 万吨、海绵钛 1.5 万

吨、经营钛精矿 70 万吨以上的能力,销售市场覆盖全国,产品出口

欧美、日本、东南亚等 30 多个国家和地区,是亚洲最大、技术领先

的钛原料生产基地、中国硫酸法钛白粉生产知名企业和中国最大的

海绵钛生产企业,形成了从钛原料到钛化工、钛金属的钛产业链。

钛业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推动中国涂料科技进步

10 大杰出民族企业”、中国涂料工业协会“AAA 级信用企业”,2013

年被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授予首届“攀枝花市政府质量奖”。钛业公

司坚持以观念创新为先导,管理创新作保证,塑造企业文化,公司

企业文化科研成果获得“全国企业文化科研成果奖一等奖”。

2.海绵钛项目情况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6

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海绵钛相关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攀钢海绵钛厂系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二级厂矿,

2010 年 7 月 19 日正式成立海绵钛分厂。主体工艺全套引进国际先进

水平的乌克兰大型钛镁联合生产技术,生产线整体工艺技术、装备

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该项目位于攀枝花市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园

区,设计总投资约 25 亿元,占地 480 余亩,年生产能力 1.5 万吨。

2011 年 3 月全面完成主体工程施工,2011 年 9 月主体工程进行了交工

验收并进入试生产阶段,2016 年预计生产海绵钛 1.4 万吨,力争实现

年达产。

目前海绵钛厂具备生产 0A 级、0 级、1 级等 7 个等级的海绵钛产

品。2014 年 11 月,已通过了 AS9100 航空航天质量体系认证,产品可

用于军工、航空、航天、航海、医疗、化工等高端市场,产品已先

后销往四川、陕西、云南、江苏、广东、台湾及德国、日本等地区

和国家。

3.委托方与产权持有单位的关系

产权持有单位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为委托方攀钢集团钒

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三) 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产权持有单位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不得被其他任何第三方使用或依赖。

二、评估目的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矿山资产及海绵钛项

目,为此需要对评估基准日时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海绵钛项

目相关资产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

据。

鞍钢集团公司就此事项,于 2016 年 6 月 14 日下发了《关于推动

攀钢钒钛出售矿山资产项目相关工作的通知》(鞍钢政办发〔2016〕30

号)。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8 月 20 日发布第七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

案的议案》。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7

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海绵钛相关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 评估对象

评估对象是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海绵钛项目相关资产的

市场价值。

(二) 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是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申报的海绵钛项目相关

资产。主要包括攀钢海绵钛厂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三项资

产。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425,683.18 万元(其中存货 5,017.53 万元,固定

资产 833.30 万元,在建工程 419,832.35 万元)。

评估基准日,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账面价值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发表了无保留意见。

(三) 主要资产权属情况

纳入评估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除废盐水处理系统部分的房屋

(共计 4 项,建筑面积 285.62 平方米)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外,其余房

屋全部在在建工程科目核算,该项目已办理完成项目备案、环评批

复,取得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

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所有房产均未能办理房产证,攀钢集

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产权承诺,承诺未办理产权证的房屋的产

权归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有且无产权纠纷。

纳入评估范围的车辆 3 辆,均为轻型货车,全部办理了机动车

行驶证。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根据评估目的,确定评估对象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

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

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评估基准日是 2016 年 3 月 31 日。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8

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海绵钛相关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评估基准日由委托方及各中介机构共同确定。

六、评估依据

(一)经济行为依据

1. 鞍钢集团公司《关于推动攀钢钒钛出售矿山资产项目相关工作

的通知》鞍钢政办发〔2016〕30 号。

2.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

议《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二)法律法规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根据 2014 年 8 月 31 日第十二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修

订);

3.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 32 号);

4.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第 109 号令 2014 年 10 月 23 日发布);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7 年 8 月 30 日第十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6.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 年 3 月 16 日第十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7.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2008 年 10 月 28 日第十一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8.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378 号);

9.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财政部令第 3 号);

10. 《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资发产权

[2006]306 号);

11.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 91 号);

12. 《关于印发<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的通知》(国资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9

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海绵钛相关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办发[1992]36 号);

13.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令第 12 号);

14. 《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

资委产权[2006]274 号);

15. 《关于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审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

资产权[2009]941 号);

16.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国资发产权[2013]64

号);

17.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

税务总局令第 50 号);

19. 《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2015);

20. 《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 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评估

报告披露》(中评协〔2015〕 67 号);

(三)评估准则依据

1. 《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 号);

2.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 号);

3. 《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会协

[2003]18 号);

4.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中评协[2007]189 号);

5. 《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中评协[2007]189 号);

6. 《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07]189 号);

7. 《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中评协[2007]189 号);

8.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07]189 号);

9. 《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0]214 号);

10.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中评协[2011]230 号);

11. 《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中评协[2011]230 号);

12.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1]230 号);

13.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独立性》(中评协[2012]248 号);

14. 《资产评估准则—利用专家工作》(中评协[2012]244 号);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0

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海绵钛相关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四)权属依据

1.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 机动车行驶证;

4. 有关产权转让合同;

5. 其他有关产权证明。

(五)取价依据

1.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

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 号);

2. 《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

的通知》(计价格[2002]10 号);

3. 《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

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 号);

4.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

知》(计价格[2002]1980 号);

5. 《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财

建[2002]394 号);

6.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

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 号);

7. 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 2012 年第 12 号《机

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8. 评估基准日银行存贷款基准利率;

9. 《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试行)》(城住字[1984]第 678 号);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2016 年);

11. 《关于发布有色金属工业工程建设预算定额的通知》中色协

科字[2013]178 号;

12. 《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09)及人工费调

整文件;

13. 《四川工程造价信息》2016 年第 4 期;

14. 《机电产品报价手册》(2016 年);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1

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海绵钛相关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15. 企业提供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投资概算、设计概算

等资料;

16. 企业提供的相关工程预决算资料;

17. 企业与相关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发包合同;

18. 企业提供的在建工程付款进度统计资料及相关付款凭证;

19. 企业提供的以前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20. 企业与相关单位签订的原材料购买合同;

21. 评估人员现场勘察记录及收集的其他相关估价信息资料;

22. 与此次资产评估有关的其他资料。

(六)其他参考依据

1. 产权持有单位提供的资产清单和评估申报表;

2.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3.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信息库。

七、评估方法

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

以及收益法、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三种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条件,本

次评估选用的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其中,存货主要采用市场法

评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方法评估。

(一)流动资产

1.原材料及在库周转材料

对于原材料及在库周转材料评估,根据清查核实后的数量乘以现

行市场购买价,再加上合理的运杂费、损耗、验收整理入库费及其他

合理费用,得出各项资产的评估值。对其中失效、变质、残损、报废、

无用的,根据技术鉴定结果和有关凭证,通过分析计算,扣除相应贬

值额(保留变现净值)后,确定评估值。

2.产成品

对于产成品,一般以其完全成本为基础,根据该产品市场销售情

况决定是否加上适当的利润。对于正常销售的产品,根据其出厂销售

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全部税金和适当数额的税后净利润确定评估值。

3.在产品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2

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海绵钛相关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在产品为尚未加工完毕的海绵钛,对于在产品按其完工程度,再

以产成品不含税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全部税金和一定的产品销售

利润后确定评估值。

评估价值=实际数量× 完工率× 不含税售价× (1-产品销售税金及附

加费率-销售费用率-所得税费率-净利润率× r)

(二)非流动资产

1.固定资产-房屋建(构)筑物

根据各类房屋建(构)筑物的特点、评估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

等相关条件,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1) 重置全价的确定

重置全价=建安综合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

①对于大型、价值高、重要的建(构)筑物,根据当地或行业执行

的定额标准和有关取费文件,分别计算土建工程费用和各安装工程费

用,并计算出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

②对于价值量小、结构简单的建(构)筑物采用单方造价法确定其

建安综合造价。

根据行业标准和地方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定,确定前期及其他

费用。根据基准日贷款利率和该项目的正常建设工期,确定资金成本,

最后计算出重置全价。

(2) 成新率的确定

综合成新率按照以下公式确定:

综合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

式中尚可使用年限根据评估范围内房屋建筑物经济耐用年限和

已使用年限,结合现场勘查、房屋建筑物历年更新改造情况、房屋维

护状况等综合确定。在综合成新率确定过程中,以被估对象能否有继

续使用功能为前提,以基础和主体结构的稳定性和牢固性为主要条

件,而装修和配套设施只有在基础和主体结构能继续使用的前提下计

算其新旧程度,并且作为修正基础和主体结构成新率的辅助条件。

(3) 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2.固定资产-机器设备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3

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海绵钛相关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对于机器设备主要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根据企业提供的机器设备明细清单,进行了核对,做到账表相符,

同时通过对有关的合同、法律权属证明及会计凭证审查核实对其权属

予以确认。在此基础上,组织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对主要设备进行了必

要的现场勘察和核实。

(1)重置全价的确定

机器设备重置全价=设备购置费+运杂费+安装工程费+前期及其

他费用+资金成本-可抵扣增值税

①设备购置费

机器设备主要依据《2016 中国机电产品报价手册》、向生产厂家

询价或从有关报价资料上查找现行市场价格,对于没有查询到设备

出厂价的参考最近购置的同类设备合同价格确定。

②运杂费

运杂费是指设备在运输过程中的运输费、装卸搬运费及其他有

关的各项杂费。运杂费计算公式如下:

运杂费=设备购置价× 运杂费率

③安装工程费

安装工程费参照有色金属工业机械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或者

合同规定确定。

如果设备基础是独立的,或与建筑物密不可分,设备基础费在

房屋建筑物类资产评估中考虑,其余情形的设备基础费在设备安装

工程费中考虑。

④前期及其他费用

前期及其他费用包括项目建设管理费、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

费、可行性研究费、招投标代理费、环境影响评价费、联合试运转

费等,各项费用依据国家各部委及行业定额的相关收费标准计算。

⑤资金成本

资金成本根据本项目合理的建设工期,按照评估基准日相应期

限的贷款利率以设备购置费、运杂费、安装工程费、前期及其他费

用四项之和为基数确定。

⑥可抵扣的增值税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4

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海绵钛相关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根据“财税【2008】170 号”文件规定,对于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

设备,计算出可抵扣的增值税。

运输设备重置全价=车辆购置价+车辆购置税+牌照手续费

(车辆购置税=车辆不含税售价×10%)

根据“财税【2008】170 号”文件规定,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符

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车辆,重置全价应该扣除相应的增值税。

(2)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通过对设备使用情况(工程环境、保养、外观、开机率、完好率

的现场考察,查阅必要的设备运行、事故、检修、性能考核等记录

进行修正后予以确定。

①对于专用设备和通用机器设备,主要依据设备经济寿命年

限、已使用年限,通过对设备使用状况、技术状况的现场勘察了

解,确定其尚可使用年限,然后按以下公式确定其综合成新率。

综合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

②对于车辆,参考国家颁布的车辆强制报废标准,以车辆行驶

里程、使用年限两种方法根据孰低原则确定成新率,然后结合现场

勘察情况进行调整,其公式为:

年限成新率=(规定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规定使用年限×

100%

行驶里程成新率=(规定行驶里程-已行驶里程)/规定行驶里程

×100%

综合成新率=理论成新率×调整系数

(3)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设备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3.在建工程-土建工程

由于在在建工程-土建工程核算的是实际已完工投入使用的房屋

建(构)筑物等资产,因此,对其采用固定资产的方法评估。根据委估

资产的具体情况,对此类资产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1) 重置全价的确定

重置全价=建安综合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5

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海绵钛相关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①对于大型、价值高、重要的建(构)筑物,根据当地或行业执行

的定额标准和有关取费文件,分别计算土建工程费用和各安装工程费

用,并计算出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

②对于价值量小、结构简单的建(构)筑物采用单方造价法确定其

建安综合造价。

根据行业标准和地方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定,确定前期及其他

费用。根据基准日贷款利率和该项目的正常建设工期,确定资金成本,

最后计算出重置全价。

(2) 成新率的确定

综合成新率按照以下公式确定:

综合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

式中尚可使用年限根据评估范围内房屋建筑物经济耐用年限和

已使用年限,结合现场勘查、房屋建筑物历年更新改造情况、房屋维

护状况等综合确定。在综合成新率确定过程中,以被估对象能否有继

续使用功能为前提,以基础和主体结构的稳定性和牢固性为主要条

件,而装修和配套设施只有在基础和主体结构能继续使用的前提下计

算其新旧程度,并且作为修正基础和主体结构成新率的辅助条件。

(3) 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4.在建工程-安装工程

由于在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核算的是实际已完工投入使用的

设备类资产,因此,对其采用固定资产评估的方法。根据各类设备的

特点、评估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主要采用成本法评

估。

(1)机器设备重置全价的确定

机器设备重置全价=设备购置费+运杂费+安装工程费+前期及其

他费用+试生产费+资金成本-可抵扣增值税

①设备购置费

机器设备主要依据《2016 中国机电产品报价手册》、向生产厂家

询价或从有关报价资料上查找现行市场价格,对于没有查询到设备出

厂价的参考最近购置的同类设备合同价格确定。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6

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海绵钛相关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②运杂费

运杂费是指设备在运输过程中的运输费、装卸搬运费及其他有关

的各项杂费。运杂费计算公式如下:

运杂费=设备购置价× 运杂费率

③安装工程费

安装工程费参照有色金属工业机械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或者

合同规定确定。

如果设备基础是独立的,或与建筑物密不可分,设备基础费在房

屋建筑物类资产评估中考虑,其余情形的设备基础费在设备安装工程

费中考虑。

④前期及其他费用

前期及其他费用包括项目建设管理费、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

可行性研究费、招投标代理费、环境影响评价费、技术引进费等,各

项费用依据国家各部委及行业定额的相关收费标准计算,其中乌克兰

技术引进费以协议价进行分摊。

⑤试生产费

该海绵钛项目为引进的新生产工艺,试生产费用依据核实后企业

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进行计算。

⑥资金成本

资金成本根据本项目合理的建设工期,按照评估基准日相应期限

的贷款利率以设备购置费、运杂费、安装工程费、前期及其他费用、

试生产费五项之和为基数确定。

⑦可抵扣的增值税

根据“财税【2008】170 号”文件规定,对于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

设备,计算出可抵扣的增值税。

(2)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对于专用设备和通用机器设备,主要依据设备经济寿命年限、已

使用年限,通过对设备使用状况、技术状况的现场勘察了解,确定其

尚可使用年限,然后按以下公式确定其综合成新率。

综合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7

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海绵钛相关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3)评估值的确定

机器设备评估值=设备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评估人员于 2016 年 6 月 15 日至 2016 年 8 月 29 日对评估对象涉

及的资产实施了评估。主要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如下:

(一) 接受委托

我公司与委托方就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评估基准日

等评估业务基本事项,以及各方的权利、义务等达成协议,并与委托

方协商拟定了相应的评估计划。

(二) 前期准备

1.拟定评估方案

针对本项目资产量大,资产分类多的特点,为了保证评估质量,

统一评估方法和参数,结合以往从事同类评估项目的经验和评估范围

内不同类型企业资产的特点,拟定了《资产评估操作方案》、《资产评

估企业培训材料》。

2.组建评估团队

根据评估范围内的资产分布、所属行业和资产量,我公司根据评

估计划组建了资产评估小组。根据资产的性质不同,每组分别配备了

相应的专业人员。

3.实施项目培训

(1) 对产权持有单位人员培训

为使产权持有单位的财务与资产管理人员理解并做好资产评估

材料的填报工作,确保评估申报材料的质量,我公司对产权持有单位

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并派专人对资产评估材料填报中碰到的问题进

行解答。

(2) 对评估人员培训

为了保证评估项目的质量和提高工作效率,贯彻落实拟定的资产

评估操作方案,我公司对项目团队成员讲解了项目的经济行为背景、

评估对象涉及资产的特点、评估技术思路和具体操作要求等。

(三) 现场调查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8

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海绵钛相关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评估人员对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进行了必要的清查核实,对产权

持有单位的经营管理状况等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1.资产核实

(1) 指导产权持有单位填表和准备应向评估机构提供的资料

评估人员指导产权持有单位的财务与资产管理人员在自行资产

清查的基础上,按照评估机构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表”及其填写要求、

资料清单等,对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进行细致准确的填报,同时收集

准备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和反映性能、状态、经济技术指标等情况的

文件资料等。

(2) 初步审查和完善产权持有单位填报的资产评估申报表

评估人员通过查阅有关资料,了解纳入评估范围的具体资产的详

细状况,然后仔细审查各类“资产评估申报表”,检查有无填项不全、

错填、资产项目不明确等情况,并根据经验及掌握的有关资料,检查

“资产评估申报表”有无漏项等,同时反馈给产权持有单位对“资产评估

申报表”进行完善。

(3) 现场实地勘查

根据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类型、数量和分布状况,评估人员在产

权持有单位相关人员的配合下,按照资产评估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各

项资产进行了现场勘查,并针对不同的资产性质及特点,采取了不同

的勘查方法。

(4) 补充、修改和完善资产评估申报表

评估人员根据现场实地勘查结果,并和产权持有单位相关人员充

分沟通,进一步完善“资产评估申报表”,以做到:账、表、实相符。

(5) 查验产权证明文件资料

评估人员对纳入评估范围的房产及车辆等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

资料进行查验,对权属资料不完善、权属不清晰的情况提请企业核实

或出具相关产权说明文件。

2.尽职调查

评估人员为了充分了解产权持有单位的经营管理状况及其面临

的风险,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9

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海绵钛相关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1) 产权持有单位的历史沿革、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必要的产

权和经营管理结构;

(2) 产权持有单位的资产、财务、生产经营管理状况;

(3) 评估对象、产权持有单位以往的评估及交易情况;

(4) 其他相关信息资料。

(四) 资料收集

评估人员根据评估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评估资料收集,包括直

接从市场等渠道独立获取的资料,从委托方等相关当事方获取的资

料,以及从政府部门、各类专业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获取的资料,并

对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了必要分析、归纳和整理,形成评定估算的依

据。

(五) 评定估算

评估人员针对各类资产的具体情况,根据选用的评估方法,选取

相应的公式和参数进行分析、计算和判断,形成了初步评估结论。项

目负责人对各类资产评估初步结论进行汇总,撰写并形成评估报告草

稿。

(六) 内部审核

根据我公司《资产评估业务流程管理办法》规定,项目负责人在

完成评估报告草稿一审后形成评估报告初稿并提交公司内部审核,公

司内部审核包括部门经理二级审核、公司内核委三级审核。项目负责

人在内部审核完成后,形成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并提交客户征求意

见,根据反馈意见进行合理修改后形成评估报告正式稿并提交委托

方。

九、 评估假设

本评估报告分析估算采用的假设条件如下:

(一)假设评估基准日后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

大变化;

(二)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有关的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区

域发展政策无重大变化;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0

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海绵钛相关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三)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有关的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

策性征收费用等无重大变化;

(四)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无不可抗力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本评估报告评估结论在上述假设条件下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

上述假设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时,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及本评估机构将

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任。

十、 评估结论

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海绵钛项目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425,683.18 万元,评估价值为 226,202.33 万元,减值额为 199,480.86 万

元,减值率为 46.86%。

具体评估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6 年 3 月 31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1 5,017.53 5,028.33 10.80 0.22

非流动资产 2 420,665.66 221,174.00 -199,491.65 -47.42

长期股权投资 3 -

投资性房地产 4 -

固定资产 5 833.30 867.62 34.32 4.12

在建工程 6 419,832.35 220,306.38 -199,525.98 -47.53

无形资产 7 - - -

其中:土地使用权 8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9 - - -

资产总计 10 425,683.18 226,202.33 -199,480.86 -46.86

流动负债 11 - - -

非流动负债 12 - - -

负债总计 13 - - -

净资产 14 425,683.18 226,202.33 -199,480.86 -46.86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1

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海绵钛相关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以下为在评估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

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

(一)海绵钛项目纳入评估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除废盐水处理系

统部分房屋(共计 4 项,建筑面积 285.62 平方米)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

外,其余房屋全部在在建工程科目核算,该项目取得有《建设用地规

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

证》,所有房产均未能办理房产证,申报的房屋建筑物其建筑面积系

根据工程预决算资料、图纸及现场实地测量确定的。攀钢集团钛业有

限责任公司出具产权说明,承诺未办理产权证的房屋的产权归攀钢集

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有且无产权纠纷,如果产权出现问题愿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本次评估未考虑完善上述资产权属可能发生的费用对

评估结论的影响。

(二)本次评估对象是海绵钛项目相关资产的市场价值,相关负债

不在本次评估范围内。

评估报告使用者应注意以上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本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

(二)本评估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

(三)本评估报告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被摘抄、引用或者被披露

于公开媒体,需评估机构审阅相关内容,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

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本评估报告经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评估机构盖章后方可正

式使用;

(五)本评估报告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后方可正式使

用;

(六) 本评估报告所揭示的评估结论仅对评估报告中描述的经济

行为有效,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2

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海绵钛相关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十三、评估报告日

本评估报告提出日期为 2016 年 8 月 29 日。

法定代表人:权忠光

资产评估师:孙旭升 资产评估师: 时召兵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3

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海绵钛相关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附件

附件一、经济行为文件;

附件二、产权持有单位专项审计报告;

附件三、委托方和产权持有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四、委托方和产权持有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复印件;

附件五、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承诺函;

附件六、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承诺函;

附件七、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资格证书

复印件;

附件八、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证券业资质证书复

印件;

附件九、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

件;

附件十、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人员资格证书

复印件;

附件十一、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4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钒钛股份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