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 2016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赛升药业
保荐代表人姓名: 徐存新 联系电话:13322995200
保荐代表人姓名: 甘燕鲲 联系电话:18688833587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是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3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同上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4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1、2016 年 6 月 24 日至 26 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北京食药监局”)联合对北
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制
子公司北京赛而生物药业有限
公司(“赛而生物”)进行飞行
检查,检查中发现赛而生物严重
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2010 年修订)》规定,依法
收回其《药品 GMP 证书》(编号:
BJ20150181),立即进行全面整
改,6 月 28 日将《药品 GMP 证
书》交回北京食药监局,限 3 个
月内完成整改并上报大兴区食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品药品监管局。赛而生物 2015
年营业收入 1087.47 万元,占公
司营业收入的 1.79%。
2、赛而生物收到北京市大兴区
环境保护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
定书》(兴环保监罚字[2016]97
号),因部分废水排放超过北京
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11/307-2013)规定的化学
需氧量(CODCr)500mg/L 的排
放标准,违反了北京市大兴区环
境保护局《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
例》第七条的规定,对赛而生物
作出叁拾万捌仟零壹元贰角肆
分的行政处罚。
1、赛而生物已按照北京食药监
局通知的要求,停止药品的生产
和销售,尽快完成整改工作并上
报大兴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2、赛而生物将及时履行上述处
罚决定,事件发生后公司管理层
高度重视,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主动排查与环保相关的各个环
节,同时积极配合北京市大兴区
环境保护局相关调查取证工作。
上述行政处罚未对公司生产经
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赛升药业对外投资 2.1 亿元
设立北京亦庄生物医药产业并
购基金并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经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第十次及
第十一次会议以及相应独立董
事、监事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保荐机构亦就上述事项最终交
易结构、条件发表独立意见。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2、赛而生物涉及 GMP 证书收回
及环保处罚事项,保荐机构已要
求进行专项内审及整改,公司已
根据审计结果制定和完善涉及
入厂物料的检验内控标准和质
量控制手段,以及加强了药品研
发部门在生产操作中的培训。该
等事项不属于重大内控缺陷。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3.“三会”运作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6.关联交易 无
7.对外担保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
无
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 配合良好
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
无
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股份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是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下同)
未触发承
2、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诺条件
3、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同上
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是
及时性的承诺
5、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是
6、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7、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函 是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
无
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
板上市持续督导 2016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徐存新 甘燕鲲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9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