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020 200020 股票名称:深华发A 深华发B 编号:2016-46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华发片区更新单元”城
市更新项目推进实施暨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项目概述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武汉中恒新科技产业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中恒集团”)于2009年4月29日签署了《资产置换合
同书》(详情请见2009年4月30日的公司公告),其中本公司部分置出资产——位
于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镇华发路的两块工业用地(房地产证号为“深房地字第
7226760号”与“深房地字第7226763号”、宗地号为“A627-005”与“A627-007”,
合计面积约4.82万平方米)系纳入《20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第
一批计划》的土地,为便于城市更新项目的推进结合共同合作开发的原则,上述
置出地块尚未办理过户手续。
公司于2015年2月16日召开的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以及2015年3月4
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光明新区公明街
道华发片区更新单元”城市更新项目推进实施的议案》,明确在土地开发之前公
司和武汉中恒集团就各自所享有的项目地块及各自出资建造的地上建筑物获取
相应的搬迁补偿对价,经测算预计本公司获取的搬迁补偿对价占总对价的50.5%、
武汉中恒集团占49.5%。
公司于2015年8月26日召开的董事会201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深圳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华发片区更新单元”城市更新项目推进实施暨关联交
易进展的议案》,公司于2015年8月26日与武汉中恒集团、深圳市万科房地产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万科”)及深圳市万科光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万科光明”)签署了《关于“深圳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华发片区更新单元”城
市更新项目合作协议约定书》(以下简称“合作协议约定书”)、《光明新区公明街
道华发工业区旧改项目合作经营合同》(以下简称“旧改合同”)和《房屋收购及
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以下简称“搬迁协议”)。
二、项目进展情况
旧改项目因拆迁问题导致工期进度落后于原预定计划,加之合作过程中深圳
万科违反协议约定,坚持更改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严重影响公司及武汉中恒集团
的利益,沟通协调工作耗费大量时间,且规划设计方案的更改导致双方合同内容
与政府备案不一致,以至于在项目规划审批以及实施主体确认等环节出现困难。
由于公司与深圳万科就更改规划设计方案导致公司利益受损一事多次口头
及书面沟通均未达成共识。2016年8月15日,公司向深圳万科发出《关于撤销合
同的通知》,深圳万科未予回函。
2016年9月12日,公司及武汉中恒集团收到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
下简称:华南仲裁委)《SHEN DP20160334号案仲裁通知》(华南国仲深发
[2016]D4715号),华南仲裁委已受理深圳万科提出的就与武汉中恒集团及公司
于2015年8月21日签订的《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华发工业区旧改项目合作经营合同》
引起的争议而提出的仲裁申请,仲裁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15日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仲裁的公告》。
三、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武汉中恒集团及公司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公司利益,并积极与开发合作者进
行洽谈沟通协调,同时以开放的态度多渠道寻求对公司更有利的合作解决方案,
更好地推进项目实施进程,最大限度保障上市公司利益。
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