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16-071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股东函件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6日发布了《新
华百货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67号),并于2016
年9月13日发布了《新华百货关于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6-070号)。
2016年9月13日上午10:03分,公司收到股东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上海宝银”)和上海兆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兆赢”)向公司
发来的函件。上海宝银及上海兆赢向公司提出了以下临时提案:1、审议《关于股份公司
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2、审议《关于股份公司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3、审
议《关于股份公司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要求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于2016年9月21日召开
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予以审议。
公司及董事会就提案人资格、提交时间、提案的内容和形式进行了审核,根据《公司
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股东的临时提案
应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股东大会召集人进行提交。现其提交的时间已超过
规定的提交时间,且提交的相关资料不完整,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关于临时提案的合规性提出及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候选
人提名的相关规范性规定,属无效提案,股东大会召集人将对以上提案不予列入2016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9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