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光软件: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14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股票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16-052

远 光 软 件股份 有限公 司

关 于 收 到 广 东 证 监局 责令改 正措施 决定的 公 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于2016年8

月8日至8月19日对公司进行了年报现场检查,对公司2014年以来编制的全部定期

报告、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等三会材料、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程序

等情况进行了详尽和全面的检查。近日,公司收到了广东证监局《关于对远光软

件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6】43号,以下简称“《决定

书》”),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会议主持人不符合规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至第二十三次会议记录记载了由代理董事会

秘书的公司副总裁主持,不符合《公司法》第十一条、《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第一百一十二条、《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4.10)》第一百

三十条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投票记录不规范

公司董事会决议表决过程中会议投票记录与实际投票结果不符的情况。一是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时的投票记录与实际情况不符:关

联董事实际回避了表决,但表决票仍显示该董事同意该议案;而另一董事未勾选

赞成表决意见,导致上述投票记录与实际表决结果不符。二是公司第五届二十一

次、二十三次至二十六次等合计五次董事会投票记录与实际情况不符。根据上述

董事会会议表决票,个别董事表示赞成意见,但投票记录未勾选表决意见,投票

记录与会议表决的实际情况不符。上述行为不符合《公司法》第十一条、《远光

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4.10)》第一百四十一条等相关规定。

《决定书》要求公司按时提交书面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并

于2016年10月30日前完成整改。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广东证监局在《决定书》中所提出的上述问题,

将按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落实责任人,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广东监管

局上报书面整改报告、完成整改。

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13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远光软件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