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涉及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包括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
东)有限公司、林奇、陈礼标在内的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林奇,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陈礼标拟通过现金方式认购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同时,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崔荣、公司董事王鹏飞
拟通过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设立的广发恒定 23 号游族网络定向
增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前述人员参与本次非公
开发行的认购行为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游族网络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宜进行了审
查。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规定,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
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相关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杨鹏慧、吴育辉、刘志云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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