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16[057]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
带责任。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招商局
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2016 年 9
月 13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以现场方式在香港召开。
公司监事会主席曹鸿先生、监事刘清亮先生、职工监事刘宇丰先
生、公司部分高管和财务部总经理李佳杰先生等出席本次会议,公司
董事会秘书孔康先生、证券事务代表赵娟女士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没有缺席或委托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
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合法、有效。
出席会议的监事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
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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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利
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超过 13 亿元的额度范围内继续购买银行理财产
品及进行结构性存款符合公司对现金管理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该议案的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尚需取得公司股
东大会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向关联方招商银行继续购买保本
型银行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一定金额限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向招商银行
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符合公司现金管理的实际需要,有
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此项关联交易的审议履行了法律法规规定的
必要程序,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进行了
事前阅知,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本议案还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交易本身也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
则,交易价格将参照一般商业条款,未发现有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
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关于为香港明华与淡水河谷 VLOC 长期运输协议(COA)
提供履约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香港明华船务有限公司(下称“香
港明华”)与淡水河谷(国际)有限公司(下称“Vale”)VLOC 的《长
期运输协议》提供履约担保是履行公司“大客户”战略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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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力的支持了香港明华与 Vale 签署的《长期运输协议》的正常履行,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Vale 的股东也为 Vale 履行《长期运输
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提供履约担保。本次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遵循了
公平、公正的原则,未发现有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没有对上
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本次对外担保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
规。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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