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创高新: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及延期复牌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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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16-55 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及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购买资产事项,为避

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

票(股票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于 2016 年 7 月 18 日开市停牌并披露

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36),2016 年 7 月 22 日公司披露

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38)。后经确认公司正在筹划的事项为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于 2016 年 7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

告编号:2016-39),2016 年 8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16-40),2016 年 8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及延期复牌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6-41),2016 年 8 月 20 日、8 月 27 日、9 月 3 日、9 月 10 日披

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43、2016-48、2016-49、

2016-50)。

公司原承诺于 9 月 17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现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相关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的核查工作量大,具体

方案的论证和梳理需要一定的时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开展

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完成,且本次交易事项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无法按原计划

于 2016 年 9 月 17 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

布的《中小企业版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规定,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继续停牌,并计划

不晚于 2016 年 10 月 17 日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和格式准则

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及进展情况

1、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

(1)标的资产情况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为深圳市云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深圳云房”)100%股权。深圳云房成立于 2012 年 2 月 28 日,工商登记经营范围是

计算机软件、硬件及相关网络技术的开发、涉及、技术咨询和销售(不含专营、专控、

专卖商品),商务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企业管理咨询,投资策划,房地产经纪、

房地产投资,房地产信息咨询(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

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深圳云房的控股股东为深圳市大田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梁文华,与公司

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交易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深圳市云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更。

3、与现有交易对方的沟通、协商情况

截至目前,上市公司已与拟交易对方签署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意向协议,具体交易

方案尚未最终确定。

4、本次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名称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包括:法律顾问为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审计

机构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为湖北众联评估资产有限

公司。因独立财务顾问尚未履行其内部程序,目前不能确定,公司暂时无法披露独立

财务顾问名称,一旦明确公司将及时予以公告。目前,中介机构正在开展对标的资产

的尽职调查工作。

5、本次交易涉及的有权部门事前审批情况

本次交易除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经中国证券会核准外,不

涉及需要其他有权部门事前审批的事项。

二、延期复牌原因

自停牌以来,公司以及有关各方积极推动各项工作,公司与交易对方针对具体事

宜进行充分的沟通和磋商,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相关资产、业务、财务等方

面的核查工作量大,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公司预计无法在 2016 年 9 月

17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复牌,故公司股票

需要申请延期复牌。

三、 申请延期复牌情况及承诺情况

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交所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规定,经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 2016

年 9 月 19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加快推进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承诺争取于 2016 年 10 月 17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2014 年修

订)》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

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召开股

东大会审议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召开股东大会、延期复牌未获

股东大会通过或申请未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自 2016 年 10 月 17 日

开市起复牌恢复交易。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

将及时披露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再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

易。

四、风险提示

公司对延期复牌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

各方将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至少每 5 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鉴于该事项尚存在

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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