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双马: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停牌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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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35 证券简称:四川双马 公告编号:2016-99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近日本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四川双马,股票代码:000935)

涨幅较大,涨幅偏离值较高,为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将就有关事项

进行自查,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9 月

14 日开市起停牌,待公司完成相关工作并公告后复牌。

公司将尽快向相关各方进一步问询,并及时披露相关事项进展情

况。

公司目前处于要约收购期,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 32 个自然日

(除非收购人向深交所申请延期并获得批准),期限自 2016 年 9 月

9 日至 2016 年 10 月 10 日。关于预受要约和撤回预受要约的方式和

程序具体说明如下:

一、受要约人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1、收购编码:990044

2、申报价格:8.09 元/股

3、申报数量限制

股东申报预受要约股份数量的上限为其股东账户中持有的不存在质押、司法

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股票数量,超过部分无效。被质押、司法冻结或存在

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部分不得申报预受要约。

4、申请预受要约

四川双马股东申请预受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指令的内容应当包括:证券代

码、会员席位号、证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预受数量、收购编码。要约期内(包

括股票停牌期间),股东可办理有关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预受要约申报当日可

以撤销。

5、预受要约股票的卖出

已申报预受要约的股票当日可以申报卖出,卖出申报未成交部分仍计入预受

要约申报。非限售流通股股东在申报预受要约同一日对同一笔股份所进行的非交

易委托申报,其处理的先后顺序为:质押、预受要约、转托管。

6、预受要约的确认

预受要约或撤回预受要约申报经登记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效。登记公司

对确认的预受要约股份进行临时保管。经确认的预受要约股份不得进行转托管或

质押。

7、收购要约变更

要约期内,如果收购要约发生变更,原预受申报不再有效,登记公司自动解

除对相应股份的临时保管;股东如果接受变更后的收购要约,需重新申报。

8、竞争要约

出现竞争要约时,预受要约股东就初始要约预受的股份进行再次预受之前应

当撤回原预受要约。

9、司法冻结

要约期内预受要约的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证券公司将在协助执行股份冻结前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申报。

10、预受要约情况公告

要约期内的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收购人将在深交所网站上公告上一交易日的

预受要约的有关情况。

11、余股处理

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的股东处购买的股份不足一股的余股的处理将按照

登记公司权益分派中零碎股的处理办法处理。

12、要约收购资金划转

要约收购期满次一交易日,收购人将含相关税费的收购资金足额存入登记公

司指定的结算备付金账户,然后通知登记公司资金交收部,将该款项由其结算备

付金账户划入收购证券资金结算账户。

13、要约收购股份划转

要约期满后,收购人将向深交所法律部申请办理股份转让确认手续,并提供

相关材料。深交所法律部将完成对预受股份的转让确认手续,收购人将凭深交所

出具股份转让确认书到登记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14、收购结果公告

收购人将在股份过户手续完成当日向深交所公司部提交上市公司收购情况

的书面报告,并于次日就收购情况作出公告。

二、受要约人撤回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1、撤回预受要约

股东申请撤回预受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期内的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

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指令的内容应当包括:证券代码、会

员席位号、证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撤回数量、收购编码。要约期内(包括股

票停牌期间),股东可办理有关撤回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撤回预受要约申报当

日可以撤销。

2、撤回预受要约情况公告

要约期内的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收购人将在深交所网站上公告上一交易日的

撤回预受要约的有关情况。

3、撤回预受要约的确认

撤回预受要约申报经登记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效。登记公司对撤回预受

要约的股份解除临时保管。

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 3 个交易日前,预受股东可以委托证券公司办理撤回预

受要约的手续,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根据预受要约股东的撤回申请解除对预受要约

股票的临时保管。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 3 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

要约的接受。

4、出现竞争要约时,预受要约股东就初始要约预受的股份进行再次预受之

前应当撤回原预受要约。

5、要约收购期间预受要约的流通股被质押、司法冻结或设定其他权利限制

情形的,证券公司在协助执行股份被设定其他权利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申报。

6、本次要约期限内最后三个交易日,即 2016 年 9 月 29 日、2016 年 9 月 30

日和 2016 年 10 月 10 日,预受的要约不可撤回。

三、受要约人委托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预受、撤回、结算、

过户登记等事宜的证券公司及通讯方式

四川双马股东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

预受、撤回、结算、过户登记等事宜。

收购人已委托国海证券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的结算、过户登记事宜。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辅星路 13 号

联系电话:010-88576088-816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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