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宁波
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河模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规定,以及横河模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入情况,对横河模具拟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760 号文《关于核准宁波横河模
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横河模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股票 2,375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6.12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14,535.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 3,653.19 万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881.8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16]404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根据《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按轻重缓急用于以下项目:
建设投资 铺底流动资 项目总投 拟用募集资金投
项目名称 备案文号
(万元) 金(万元) 资(万元) 入金额(万元)
新建年产 300
甬发改备
套精密注塑模 23,072 1,407 24,479 10,881.81
[2013]11 号
具和年产 4,500
1
吨精密塑件产
品项目
模具研发中心 甬发改备
2,583 - 2,583
项目 [2013]12 号
补充流动资金
- - 6,000 -
项目
合 计 25,655 1,407 33,062 -
募投项目共需投入资金33,062万元。在完成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前,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继续以自有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前期投入,
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该部分自有资金。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
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自筹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拟以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实际投资情
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16]第4120号)。根据该报告,截至2016
年8月2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7,396.8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16 年 8 月 25 日止以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号
金投资项目金额
新建年产 300 套精密注塑模具和年
1 24,479 17,396.80
产 4,500 吨精密塑件产品项目
2 模具研发中心项目 2,583 -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6,000 -
合计 33,062 17,396.80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881.81万元,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10,881.81万元。
四、审议程序以及专项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认为:横河模具管
2
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
反映了横河模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881.8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
的自筹资金。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881.8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
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881.8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郭明新、袁弢核查了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的董事
会、监事会会议文件及独立董事意见文件、审阅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通过上述核查,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自筹资金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横河模具独立董事已就横河模具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的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等事项已经横河模具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2、横河模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已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相应的鉴证报告。
3、横河模具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4、横河模具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
3
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横河模具使用募集资金10,881.81万元置换预先已投
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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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郭明新 袁 弢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