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16-80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16 年 9 月
13 日(星期二)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6 年 9 月 9 日以专人
派送、口头通知和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每位董事。会议应表决董事 8 人,实际表
决董事 8 人,分别是李卫东、马炜、孙庆锋、陈晓非、卢婕,独立董事张文君、
林志、益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控股股东履行承诺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马炜、孙庆锋回避
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控股股东宁夏中银绒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及其一致行动人恒天聚信(深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将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其所持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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