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6-99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16 年 9 月 13 日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 9 号东
江环保大楼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任煜男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监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绿色公司债券业务试点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
项对照,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各项规定,
具备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
(二)《关于公司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公司拟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公司本
次拟申请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如下:
1.票面金额、发行价格及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绿色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每张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
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发行方式
本次绿色公司债券以向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在本次绿
色公司债券获准发行后,可选择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安排及分期方式将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
定。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绿色公司债券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发行,但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合格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认购。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债券期限和品种
本次公开发行的绿色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债券品种可以为单一期限品
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将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发行时公司资金需求情况
予以确定。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债券利率和利息支付方式
本次绿色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利息支付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建档结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协商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绿色项目的投资运营及偿还绿
色项目相关的银行贷款,其项目及使用均应符合绿色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相关规定;如本次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
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
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项目投入情况、市场行情情况等实际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发行债券的上市地点
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8.担保情况
本次绿色公司债券无担保。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9.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绿色公司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
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的绿色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公司出现预计不能偿付本次债券本息或者
在本次债券到期时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者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作出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