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创高新: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9-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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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及《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北国创高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创高新”或“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

立场,经审慎讨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剥离和出售亏损的油气资产,有利于减轻

公司负担,降低管理成本,优化资产结构,进一步改善公司经营状况。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及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

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表决过程

中进行了回避,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 伍新木 张 宁 冯 浩

二○一六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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