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创高新: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来源:深交所 2016-09-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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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16-56 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决定于 2016 年 9 月 29 日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6年9月29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16年9月28日—2016年9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

月28日15:00至2016年9月29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

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

(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

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6 年 9 月 22 日(星期四)。于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

(2)本公司第五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大科技园武大园三路八号国创高科实业

集团办公楼二楼四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上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16 年 9 月 14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

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6 年 9 月 26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

2、登记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大科技园武大园三路八号国创高科实业

集团办公大楼五楼董事会工作部。

邮编:430223

传真:027-87617400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

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16 年 9 月 26 日下午

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周琴

3、联系电话:027-87617347-6600

4、指定传真:027-87617400

5、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大科技园武大园三路八号国创高科实业

集团办公大楼五楼董事会工作部

6、邮编:430223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377”,投票简称为“国创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议案 1 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00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上述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股东可对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

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

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 年 9 月 2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28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

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29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

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

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

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

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

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表决结果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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