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河南森源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发
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转让北京森源东标电气有限公司 55%股权有利于公司优化战略布局,提高公
司整体运营效率,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求,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
允的原则,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
们同意公司转让北京森源东标电气有限公司 55%股权。
独立董事:肖向锋 黄幼茹 常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