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4 证券简称:福安药业 公告编号:2016-089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山
东只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募集资金的批复》(证监许
可[2016]942 号)核准,本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50,511,943.00 股新股
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公司向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何志、申万
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深圳市德诺和太一号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德诺和太”)、杭州中证大道慧金投资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慧金投资”)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74,000 万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之一申万宏源设立并管理的申万宏源领航 200 号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领航 200 号”)包含公司高管及员工在内的 36 名自
然人参与认购,原计划认购金额 22,400.00 万元。本次交易方案获得中国证监会
批复后至本次发行前,领航 200 号部分认购人因自身原因退出认购或缩减认购
金额,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的调减金额为 3,325.00 万元,
截止 2016 年 9 月 8 日止,本次发行的特定投资者向公司认购 48,573,881
股普通股,认购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4.55 元,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06,75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 32,340,255.04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674,409,744.96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6 年 9 月 8 日全部到账,
已经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京永验字(2016)
第 21115 号”验资报告。
二、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用于支付交易对
价、中介费用,以及标的资产的新产品研发费用、土地购置费用及补充标的资产
营运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
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9 月 12 日出具了京永
专字[2016]【31307】号《关于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对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
进行了核验。截止 2016 年 9 月 9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款项共计 54,317.72 万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止 2016 年 9 月
承诺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9 日自筹资金已 本次置换金额
投资额
投入金额
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53,973.72 53,973.72 53,973.72
中介机构费 3,578.03 344.00 344.00
标的资产新产品研发费用 3,000.00
标的资产土地购置费用 5,600.00
补充标的资产营运资金 4,523.25
合计: 70,675.00 54,317.72 54,317.72
三、审议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4,317.72万元。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4,317.72万元。
四、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在审议相关资料后出具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54,317.72万元。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出具了《东
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司关于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实施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五、公司说明及承诺
本次募集资金的置换使用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本次置换将从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执行。
六、备查文件
1、《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司关于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福安药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