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69 股票简称:普路通 公告编号:2016-049 号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届次: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召开时间:2016 年 9 月 13 日上午 10:00 时
召开地点: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表决方式: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
会议通知和材料发出时间及方式:2016 年 9 月 9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及其他方式送达
应出席董事人数:9 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9 人(董事徐汉杰,独立董事潘斌、董玮
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书智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确保公司拥有充裕流动资金、及时开展相关业务及提升公司
整体业绩水平,现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及业务计划安排,现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一)本次授信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申请授信额度 期限 授信种类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5 亿(或等值外币) 1年 综合授信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4 亿(或等值外币) 1年 贸易融资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9 亿(或等值外币) 1年 贸易融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10 亿(或等值外币) 1年 贸易融资
以上具体授信币种、金额、期限、担保方式、授信形式及用途等以本公司与各贷款银行
签署的最终法律文件为准。
(二)本次授信额度的授权
同时提请本次会议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陈书智或被委托人江虹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
内,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代表本公司办理上述事宜并签订有关合同、文
件或办理其他手续,超出授权范围外的其他事项,公司将另行通过相应决策程序。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瑞通国际有限公司向华侨永亨银行(中国)
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瑞通国际有限公司向华侨永亨银行(中国)有限
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1,500 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公司针对该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 10,200 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具
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香港瑞通国际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50 号)。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于 2016 年 9 月 29 日(星期四)召开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16 年 9 月 23 日(星期五)。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登载在《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