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9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
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 日接到控
股股东刘秋华女士的通知,刘秋华女士和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
晟资产”)于 2016 年 9 月 1 日签署了《刘秋华与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之股份
转让协议》,约定协议生效后,刘秋华女士拟将其持有的公司 26,000,000 股无限售流
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3%,以总额为人民币 7 亿元(大写:柒亿元整)的股份转
让价款转让予大晟资产。公司已于 2016 年 9 月 2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
司股份暨公司控制权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67)。(内容详见 2016
年 9 月 2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2016 年 9 月 13 日,公司收到刘秋华女士的通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已出具《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股份转让 26,000,000 股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
续。至此,刘秋华协议转让公司 26,000,000 股股份给大晟资产已全部完成过户登记手
续。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大晟资产持有本公司 26,000,000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
的 13%;公司的控股股东由刘秋华变更为大晟资产,实际控制人由刘秋华、张彬贤变更
为周镇科。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