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华东科技 公告编号:2016-057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未有增加、变更、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9 月 13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9 月 12 日——2016 年 9 月 1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13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9 月 12 日 15:00 至 2016 年 9 月 13 日 15:00 时期内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栖霞区天佑路 7 号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投票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 徐国飞
6、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6 人,代表股份 2665179345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58.84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股份 225094856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9.69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1 人,代表股份 41423078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145%。
4、其他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2664612195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
反对 56715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
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2、审议《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2664607195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
反对 56715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
弃权 50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因公司计算取值
为小数点后四位)
3、审议《关于成都中电熊猫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2664596495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
反对 57785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
弃权 50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因公司计算取值
为小数点后四位)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2、律师姓名: 景忠、孙宪超
3、结论性意见: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六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
资格合法有效,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二○一六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公司二○一六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书。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