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7 证券简称:*ST 济柴 公告编号:2016-063
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控股股东中国石
油集团济柴动力总厂拟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事项,于 2016 年 4 月 20
日披露《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10),公司股票(证
券简称:*ST 济柴,证券代码:000617)自 2016 年 4 月 20 日开市起停
牌。由于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2 日披露《关
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5),公司股票继续
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公
告 均 已 刊 登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2016 年 9 月 5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并发布了《济南柴油机股
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他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实施后有关监管事项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等相关文件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
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因此,公司股票继续停
牌,待深圳证券交易所事后审核完成后申请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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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9 月 9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济南柴
油机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 58 号)
(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及中介机构就《问
询函》所提问题进行了回复,对《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
告书(草案)》等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了修改、补充,并披露了《济南
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等相关文件,2016 年 9 月 13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次交易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等相关议案,并
披露了《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 2016
年 9 月 14 日开市起复牌。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尚需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的批准,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核准等,能否取得前述批准、核准及最终取得时间尚存在不
确定性,本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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