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和电气:201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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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43 证券简称:万和电气 公告编号:2016-032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和电气”或“公司”)201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6 年 9 月 9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40,000,00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5.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

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500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5.00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

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

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9 月 2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 年 9

月 23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9 月 2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9 月

2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03 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

2 01*****687 卢础其

3 01*****184 卢楚隆

4 01*****997 叶远璋

5 01*****309 卢楚鹏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 年 9 月 13 日至登记日: 2016 年

9 月 2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建业中路 13 号

咨询联系人:卢宇阳 李小霞

咨询电话:0757-28382828

传真电话:0757-23814788

特此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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