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 2016-056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有关调整事项
获贵州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盘江股份”)
于 2016 年 9 月 13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盘江控股”)转发的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贵州省国资委”)《省国资委关于贵州盘江精煤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有关调整事项的批复》(黔国资复产权
[2016]81 号)文件,贵州省国资委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有
关调整事项作出批复,批复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原则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
二、同意公司以发行期首日为定价基准日,向不超过 10 名发行对
象发行不超过 210,000,000 股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4.1 亿元。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盘江股份总股本不超过 1,865,051,861
股,其中,盘江控股持有 961,050,600 股,持股比例不低于 51.529%,
为盘江股份绝对控股股东。
四、同意终止《公司 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并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上述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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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要求在指定媒体和网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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