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62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3 日披露了《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经事后审核,由于工作人
员失误,导致文件上传错误,现对相关文件作出更正如下:
更正前: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的资格
根据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签名及授权委
托书并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1 人,共计持有贵公司 710,720,424 股股份,占贵公司截至本次股东大
会的股权登记日之股份总数的 57.5649%。
更正后: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的资格
根据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签名及授权委
托书并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8
人,共计持有贵公司 710,585,824 股股份,占贵公司截至本次股东大会
的股权登记日之股份总数的 57.5540%。
除上述更正外,该法律意见书其他内容不变。公司董事会就以上
更正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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