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股份 公告编号:2016-075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受让方股份锁定为限售流通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雷曼股份”)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漫铁先生于 2016 年 9 月 7 日通过协议大宗交易的方式转
让给华视传媒 17,085,100 股公司股份,公司董事会已于 2016 年 9 月 12 日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锁定手续,上述股份受让方华
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视传媒”或“受让方”)取得的公司股份
17,085,100 股已由无限售流通股锁定为限售流通股。受让方将履行对公司作出
的股份锁定承诺。
一、股份转让情况
2016 年 9 月 7 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漫铁先生的通知,根
据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9 日与华视传媒签署的《关于深圳市华视新文化传媒有限
公司 49%的股权转让协议》中关于华视传媒将部分股权转让款用于购买李漫铁直
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约定,李漫铁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7,085,100 股通过协议大宗交易的方式转让给华视传媒,受让方自愿承诺对其
通过前述方式取得的公司股份进行锁定,具体请参阅公司 2016 年 9 月 8 日在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72)、《关于股份受让方股份锁定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3)。
二、办理股份限售的情况
2016 年 9 月 8 日公司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
办理上述股份锁定手续,2016 年 9 月 12 日公司董事会办理完毕上述股份锁定手
续并取得股份锁定登记结果报表,上述股份受让方华视传媒取得的公司股份
17,085,100 股已由无限售流通股锁定为限售流通股。关于股份锁定事项,华视
传媒向公司承诺:
1.本公司通过上述购买的雷曼股份之股票,于该等股份过户至本公司名下之
日起不得转让,且本公司保证并承诺该等股份过户至本公司名下之日起 1 个工作
日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该等股份的限售登记手续并于该等
股份过户至本公司名下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雷曼股份提供相关股份限售登记
证明;本公司购买的前述雷曼公司股票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应按照下述方式进行
解禁:
1)49%的股权转让之交易实施完毕后本公司履行完毕业绩承诺义务前(即
2019 年 5 月 31 日前)不得转让。本公司由于雷曼股份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
增持的雷曼股份的股票亦应遵守前述有关锁定期的约定。
2)本公司承诺并保证,如目标公司完成 2016 年度业绩承诺后,本公司可将
不超过届时持有的雷曼股份股票数量的 25%用于质押融资;如目标公司完成 2017
年度业绩承诺后,本公司可将不超过届时持有的雷曼股份股票数量的 50%用于质
押融资。除该情形外,本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所持有的雷曼股份股票不得进行任
何形式的处分。
3)本公司承诺并保证所持雷曼股份股票于承诺限售期届满后 12 月内累计减
持数量不超过届时所持雷曼股份股票总额的 75%。
2.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雷曼股份或目标公司造成的一切
损失。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9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