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马股份:关于投资保利防务基金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9-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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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6-104 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保利防务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作为宁波保利科技防务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保

利防务基金”)的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总计人民币 20,000 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 合伙企业在项目投资过程中,会受到宏观经济、政策、

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并购整合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无

法完全规避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保利科技防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防务投资”)作为普通合伙

人,拟设立宁波保利科技防务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即保利防务基金,规模

预计为人民币20多亿元。保利防务投资系保利旗下涉军领域的唯一股权投资平台,

主要立足服务保利科技军品发展战略、立足军民融合发展开展投资。为了充分发

挥双方优势,将产业与资本良好融合,共同拓展融资渠道,促进涉军产业和军民

融合产业的发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认缴保利防务投资中心20,000万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大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

公司与2016年9月12日与保利防务投资签署《认购协议》,上述投资金额无

须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明确说明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保利防务投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

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保利科技防务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保平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7月5日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142号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创业投资。(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 2016 年 8 月 31 日,未经审议的保利防务投资总资产 7,961.60 万元 、

净资产 4,948.27 万元、净利润-51.73 万元。

上述交易对方均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本合伙企业的名称为宁波保利科技防务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经营场所:本合伙企业在中国的经营场所拟定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1号新保利大厦5层5C。

合伙目的:组成投资企业,开展股权投资。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业务,代理其他股权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股权投资

业务,股权投资咨询业务,参与设立股权投资企业与股权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以

企业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认缴情况

双方签订《认购协议》中约定,公司签署并履行该协议后,承诺后续签署有

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下称“有限合伙协议”)。

公司加入有限合伙企业成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总计人民币20,000万元。

公司应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保利防务投资开设的保证金账户支

付人民币2,000万元(即认缴出资额的10%)作为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

公司就本协议所述有限合伙企业签署正式的有限合伙协议的,公司将按照缴

款通知的要求足额划转至缴款通知中载明的有限合伙企业的银行账户,保利防务

投资应在公司全额划款后十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及按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计息所

产生的利息收益按照支付路径退回公司的划款账户,或自前述缴款通知中载明的

正式投资协议约定的缴款认购期限起始日起,公司缴纳的保证金全部自动转为部

分认购出资款并划至有限合伙企业银行账户,公司应于规定的认购期限内支付余

款。

若有限合伙企业超募,须征得公司的同意,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将其认缴

的份额擅自降低。

(二)违约

若公司支付保证金后未签订有限合伙协议的,对保利防务投资造成一定损失

的,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保利防务投资可从公司支付的保证金及所产生

的利息中扣收与损失金额相当的资金作为违约金。

若公司虽支付保证金签署有限合伙协议,但未按照缴款通知的要求按时足额

缴付出资款(保证金自动转为实认缴购出资款的部分除外),公司承担有限合伙

协议对前述逾期出资行为约定的违约责任,直至公司出资款足额缴付完毕以及上

述违约责任全部履行完毕。对未自动转为实缴出资款的保证金,保利防务投资有

权不再返还公司支付的保证金及所产生的利息,而直接全额扣收作为公司应承担

的违约金。公司因发生前述违约行为而向其他第三方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保

利防务投资依据约定扣收公司已支付的保证金及其利息。

若募集结束(募集结束日为全体有限合伙人均签署完毕有限合伙协议之日)

满三个月,因保利防务投资故意或过失未完成公司成为有限合伙人的工商登记的,

在募集结束之日满三个月起的十个工作日内,有限合伙企业将保证金返还给公司

及按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计息所产生的利息收益;但因公司未签署有限合伙协议、

未按约定按时足额缴付认缴出资款或其他公司原因导致的除外。

若公司未按时足额支付保证金,视为违约。保利防务投资有权拒绝公司成为

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并单方面通知公司解除本协议。

(三)后续安排

双方后续将签订合伙协议等相关文件,约定入伙、认购具体条款,并确定相

应的权利义务。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保利防务基金,可以借助合作方保利防务投资专业的军工投资经验

和项目资源,拓宽公司的投资渠道,实现一定的资本增值收益,提升公司的整体

盈利能力。

本次投资保利防务基金是公司正常的经营投资行为,对公司主营业务的独立

性无重大影响,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长远稳健发展。合伙企业通过向

具有较好成长性和发展前景良好的项目进行投资,公司可以从中分享投资回报,

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合伙企业在项目投资过程中,会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

营管理、交易方案、并购整合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投资不能实现预期效

益或投资亏损的风险。由于宏观政策、市场风险等客观因素的存在,合伙企业无

法完全规避投资风险。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认购协议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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