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医药: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9-13 08: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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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及上交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等

规范性文件要求,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遵循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规定,针对公司

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

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备案。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经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七届七次

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刊登在 2016 年 8 月 22 日的《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根据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现说明如

下:

一、核查的范围和程序

1、本次核查对象为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激励计

划(草案)》公告前六个月(即 2016 年 2 月 22 日——2016 年 8 月 22 日)

买卖本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

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查询证明,在本次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前六个月(2016年2月22日至2016年8月22日),除

下列内幕信息知情人外,其余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上述期间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

的行为。前述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1

序号 姓名 身份 买卖日期 买卖方向 变更股数

2016-05-16 卖出 5,000

常务副总裁兼昌海生 2016-06-08 买入 1,800

1 吕锦添 物分公司总经理吕春 2016-06-13 买入 5,200

雷之子 2016-06-14 买入 3,000

2016-06-24 买入 20,000

根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对上述人员在2016年2月

22日至2016年8月22日期间内买卖公司股票的访谈记录、激励对象出具的承诺函,

上述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时,未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获知公司拟

进行股权激励的信息,亦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利的情形。上述人员买

卖公司股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

三、结论

经核查,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

存在利用与本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12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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