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佰制药: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来源:上交所 2016-09-13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作为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我们认为:

一、公司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条件,未发

现有《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亦未曾

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任职资格合

法,聘任程序合规。

二、高级管理人员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公司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能够胜任相应岗位的职责,符合公司的战

略发展要求,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四、我们同意公司聘任郎洪平为公司总经理;汪志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张圣贵为公司副总经理;窦雅琪为公司副总经理;李刚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夏晓

辉为公司总工程师;代远富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田晓红为公司营销总监、黄彩河

为公司质量总监。

独立董事:王新华

邓海根

彭文宗

2016 年 9 月 12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益佰制药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