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 2016-079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与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框架协议的签订,标志着公司大基建战略进一步拓展升级,通过“基
础设施投资+产业导入+房地产开发”并行推进的模式,依托大基建板块协同房地
产、商业、金融等板块实现全面做大做强。
本框架协议的签订对公司 2016 年度的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本协议系双方签署的框架性意向文件,具体合作事项将按照一事一议的
原则另行签订投资协议,并履行相应的决策和披露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2016 年 9 月 12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
地集团”)与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杭州湾新区管委
会”)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背景
宁波杭州湾新区是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出口加工区和浙江省产业
集聚区,是宁波市对接上海的桥头堡,目前正在以国际化的目标、理念和建设标
准努力打造环杭州湾区域最具竞争力和发展潜力的国际化滨海名城,构建先进制
造业集聚区、科技创新试验区、健康休闲生态区和产城人融合示范区。
为了助推杭州湾新区实现国际化滨海名城总目标,打造创新、协调、绿色、
开放、共享的国际化滨海新城,同时也为了本公司大基建产业板块的进一步拓展,
双方本着合作共赢的目标,达成本合作协议。
(二)合作区域
根据杭州湾新区发展定位及目标,杭州湾新区管委会将加快推进产城人融合
的国际化滨海名城建设,绿地集团将根据自身的优势,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投
资、地产开发等领域与杭州湾新区管委会开展全面合作,在 2020 年 12 月底前完
成总投资 500 亿元以上。近期内将以滨海新城为合作开发的起步区。今后将根据
双方合作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
(三)合作内容
双方将在合作区域内全面启动综合开发建设,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沪甬合作示范区建设。建设沪甬合作示范区是历史赋予杭州湾新区的重
大使命,是杭州湾新区对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三角城市群规划等国
家战略的重要抓手。绿地集团将利用自身品牌和资源优势,协助杭州湾新区管委
会开展城市开发、招商引资等方面工作,共同推进沪甬合作示范区建设。
2、城市规划设计。绿地集团将凭借全球化平台资源优势,结合未来在杭州
湾新区落地大项目的方向,按照国际化、前瞻性、可持续发展的设计理念,配合
杭州湾新区管委会做好滨海新城总体规划、市政规划、建筑单体设计、项目业态
策划以及公共服务布局等编制工作。
3、基础设施建设。采用以 PPP 模式为主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滨海新城
区域内部分市政工程、城市道路、轨道交通、综合管廊、水利工程、绿化、污水
处理等。
4、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采用以 PPP 模式为主进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包括
滨海新城区域内部分公园、医院、学校、新城商务楼宇等。同时绿地集团还将为
滨海新城引进符合要求的公共服务资源,如高端教育、高端医疗、高端养老、沪
商浙江总部等机构,加快城市经济功能型项目培育。
5、产业投资和地产开发。绿地集团将根据自身发展战略,在合作区域内进
行产业地产、商业地产以及高端居住产品的综合性开发,同时在文化旅游、跨境
电商、金融平台等其它城市经济领域开展全方位合作。
(四)合作机制
根据合作开发的内容,双方将成立联合工作小组,并定期召开会议,协调合
作开发过程中的具体事项。双方将根据具体项目进度,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另行
签订投资协议。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框架协议的签订,标志着公司大基建战略进一步拓展升级,通过“基础设
施投资+产业导入+房地产开发”并行推进的模式,依托大基建板块协同房地产、
商业、金融等板块实现全面做大做强。
本框架协议的签订对公司 2016 年度的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协议系双方签署的框架性意向文件,具体合作事项将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
另行签订投资协议,并履行相应的决策和披露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宁波杭州湾新区与绿地集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