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
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甄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独
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控股子公司上海甄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甄汇科技”)
的增资扩股完全按照市场规则进行,公司放弃本次增资扩股的优先认购权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旨在提升甄汇科技的运营实力和业务规模,以满足创新业
务的市场推广及业务拓展需要,增资扩股后公司仍为甄汇科技的控股股东,关联
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中小股东
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控股子公司甄汇科技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汉得新加坡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汉得新加坡目前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
的基础上,运用部分闲置资金,择机投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品种有利于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并且公司内控制度较为完善,内控措施
和制度健全,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我们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汉得新加坡使用
不超过美金 12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委托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专户理
财的相关事项。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廖卫平、颜克益、赵勇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