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审阅了公司拟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此次向关联法人大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转让辽阳友谊商城有限公司
100%股权、沈阳友谊商城有限公司 100%股权、中免友谊外供免税品有限公司 65%
股权,旨在减少公司亏损,有助于公司回笼资金,有助于提升公司业绩,增强上
市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我们同意公司将《关于子公司
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张启銮 李秉祥 于红兰
2016 年 9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