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2016 年 9 月 12 日)
1、修订第十四条
原条款为: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
及通讯设备、新型光电、液晶显示器件、五金交电、VCD、DVD 视盘机、建筑材料、
普通机械,电子计算机技术服务,货运仓储,影视器材维修,废旧物资回收,在合
法取得的土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创业投资业务及创业投
资咨询,受托管理其他创业投资机构的创业投资资本,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
务,参与发起创业投资机械与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修改为: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
及通讯设备、新型光电、液晶显示器件、五金交电、VCD、DVD 视盘机、建筑材料、
普通机械,电子计算机技术服务,货运仓储,影视器材维修,废旧物资回收,在合
法取得的土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创业投资业务及创业投
资咨询,受托管理其他创业投资机构的创业投资资本,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
务,参与发起创业投资机械与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不动产租赁、提供信息系统服务、
提供会议服务、培训、咨询、商标许可、提供技术开发服务、软件产品的开发及销
售、专利转让及许可、代理报关服务、提供顾问服务、支付结算。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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