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龙控股: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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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欣龙控股 股票代码:000955 公告编号:2016-074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9 月 12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1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11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9 月 12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北路 2 号帝豪大厦 17

层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潘英先生

6、本次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1

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10 人,代

表股份 127,942,39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76%。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 人,代表股份

90,098,59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73%。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37,843,8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03%。

(二)现场见证律师及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出席了本

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1、采用累积投票制补选了张哲军、谭卫东、何励为本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董事。

(1)补选张哲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127,854,0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3%(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270,701股,占出席会议持有

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6 %)。

2

张哲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2)补选谭卫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127,843,3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2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260,001股,占出席会议持有

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0%)。

谭卫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3)补选何励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127,843,3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2%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260,005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

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0%)。

何励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7,851,2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3%;反对 91,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7%;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

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67,9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

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4%;反对 91,100 股,占出

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6%;弃权 0 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涂显亚律师、周颖律师现场

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召集,会议出席

3

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对议

案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9 月 12 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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