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航节能: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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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节能 公告编号:2016-095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6 年 9 月 12 日上午 10:00 分在公司总部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

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 188 号总部基地 3 区 20 号)。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

长黄文佳先生主持,会期半天。会议采取现场会议的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9 月 11 日—2016 年 9 月 1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1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9 月 11 日 15:00 至 2016 年 9 月 12 日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5 人,代表公司股份 913,173,36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327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5

人,代表公司股份 913,173,3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3274%;通

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0 人,代表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公司董事、监事以及董事会秘书出席、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和保

荐机构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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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就拟审议的议案以记名方式进行了投票表决,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913,173,360 股。同意 913,173,36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885,1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

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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