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维医疗: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9-12 18:12:3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

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任期已届满,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陈再宏先生、陈再慰先生、

李则东先生、俞永伟先生、娄达波先生、许芳芳女士作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郑燕女士、史志振先生和茅开浪先生

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审查公司董事会提供的上述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资料,未发现有

《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上述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资料,没有发现

其有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

三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

规定的情况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监管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具有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及任职资

格。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关于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报送深圳证券交

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需要,节省公司财务费用,符合股

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本次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最近 12 个月

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衍生品投资、创业

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亦承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 12 个月内不进

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

置募集资金使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上述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陈赛芳:

陆振一:

王 耀: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12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戴维医疗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