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0 证券简称:盛运环保 公告编号:2016-104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9月12日13:30;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9
月11日至2016年9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
间为2016年9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11日15:00至2016年9月12日15:00的任
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桐城市公司总部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开晓胜董事长
6、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6年8月25日发出,会议议题及相关内容刊登于巨
潮资讯网。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出席的股东共5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21,183,105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569%。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4
人,代表股份221,179,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6.7566%;参加本次股
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4,1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003%。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所聘请的律师。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关于设立内蒙古包头东河、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黑龙江
集贤项目公司的议案》;
221,183,10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100.00%;0 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
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4,10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19%;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
2、审议《关于对祥云盛运、鹰潭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
案》;
221,179,0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981%;0 股反
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4,105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总数 0.0019%。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4,105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19%。
3、审议《关于收购行唐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的议案》;
221,179,0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981%%;0 股反
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4,105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总数 0.0019%。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4,105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19%。
4、审议《关于为北京中科通用环保能源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
221,179,0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981%;0 股反
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4,105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总数 0.0019%。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4,105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19%。
5、审议《关于为枣庄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21,179,0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981%;0 股反
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4,105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总数 0.0019%。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4,105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19%。
6、审议《关于为拉萨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21,179,0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981%;0 股反
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4,105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总数 0.0019%。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4,105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19%。
7、审议《关于为安徽盛运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21,179,0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981%;0 股反
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4,105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总数 0.0019%。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4,105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19%。
8、审议《关于拟注册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中期票据和人民币5亿元
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221,179,0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981%;0 股反
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4,105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总数 0.0019%。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4,105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19%。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纬文律师事务所朱金峰律师和高堂律师见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资格、
大会议案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大会通过的各项议案合法、有效。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