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飞股份: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12 17: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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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中飞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0

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决议定于2016年9月14日(星期三)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

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于8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39).

本次大会采取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具体相关事项如下:现将会

议相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9月14日(星期三)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9月13日—2016年9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 年9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13日15:

00至2016年9月14日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

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

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6 年 9 月 8 日

7、出席对象:

(1)凡 2016 年 9 月 8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第八大道5号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1、《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8月30日刊登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有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6 年 9 月 9 日至 9 月 12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00-16:

30);信函登记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

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

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4、登记地点: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第八大道 5 号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楼 405 室)。邮编:150060, 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

电话登记。

5、其他事项: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

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网络投票表决注意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者互

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 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时,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

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

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六、其他事项

1、联系人:杨志峰、孙莹莹

联系电话:0451-51835038; 传真号码;0451-86811102.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12 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489

2、投票简称:中飞投票

3、投票时间: 2016年9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

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中飞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投票时

以委托价格进行申报。

序号 议 案 对应申报价格

1 《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1.00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

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 股

反对 2 股

弃权 3 股

(5)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13日15:00至2016年9月14日15:00的

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

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深交所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或者其他相关系统开设“深交所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如注

册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校验号码。

B.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校验号码”激活服务密码。服务

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C. 申请数字证书

持有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向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申请数字证书。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

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A.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哈尔滨中飞

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B.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陆”或“CA证书登录”;

C.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D.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附件二

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

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

/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

姓名

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

联系地址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16年9月12日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

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按本授权委托书的

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股东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有效期限: 自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具体详见下表)的表决意见如下:

议案 投票结果

议案名称

序号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附注:

1、委托股东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

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

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

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代

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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