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龙股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吉林金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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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08 证券简称: 双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2

通化双龙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吉林金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吉林金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宝药业”)生产经

营和稳健发展的需要,通化双龙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16 年 9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

股子公司吉林金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金宝药业拟

向中国招商银行通化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申请办理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期限为 5 年;金宝药业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旨在

筹建瑞斯贝妥(地拉韦啶)药品生产基地,对其持续经营和未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确保融资事项顺利实施,公司为上述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

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吉林金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8 年 04 月

注册地点:梅河口市环城北路 6 号

注册资本:13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德恒

公司经营范围:硬胶囊剂、片剂、颗粒剂、丸剂(蜜丸、糊丸、浓缩丸、水蜜丸)、

合剂、糖浆剂剂型。

2、被担保方财务状况

1

截止 2016 年 6 月 30 日, 吉林金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 155,

710.84 万元,负债总额 64,892.80 万元,净资产 90,818.04 万元,营业收入

22,425.83 万元,利润总额 5,142.63 万元,净利润 4,250.58 万元。(未经审计)

3、被担保人经营情况、行业前景等

公司现生产及经营产品品规 85 个(较上年同期增加独家代理销售产品 30 多

个品规)。截止 2016 年 6 月 30 日自产产品销售前五位的产品是“东方金宝”牌止

痛化癥胶囊(为吉林省名牌产品)、“乐达非牌”热毒平颗粒、咽炎片、六味地黄

丸浓缩丸。全国代理销售的产品有:参茸鹿胎丸(独家产品)、通络止痛药酒(独

家产品);羚贝止咳糖浆、坤宝丸、清热解毒颗粒(全国基药)。

2016 年公司将加大代理引进新产品的销售渠道,扩宽销售产品品类,增加金

甲排石胶囊、仙灵脾颗粒、人参药酒、小儿清热止咳口服液、胃痛平糖浆等几十

个新产品的独家全程营销,这些新产品的引入将是是企业未来发展的核心增长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双龙股份

2、担保额度:最高额不超过 2 亿元

3、担保方式:信用担保

4、担保内容:公司对金宝药业固定资产贷款人民币 2 亿元本息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2016 年 9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吉林金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金宝药业拟向中国

招商银行通化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申请办理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

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期限为 5 年;金宝药业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旨在筹建瑞

斯贝妥(地拉韦啶)药品生产基地,对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有着重大的意

义,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金宝药业的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风险可控。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同意上述担

保行为。

五、独立董事意见

2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

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金

宝药业拟向中国招商银行通化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申请办理最高额不超过

人民币 2 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期限为 5 年;金宝药业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

业务旨在筹建瑞斯贝妥(地拉韦啶)药品生产基地,对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

展有着重大的意义,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其决策

程序合法、有效。金宝药业的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风险可控。上

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对外担保事宜。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2016 年 6 月 1 日,公司同意为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吉林金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

公司为金宝药业拟向中国建设银行通化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申请办理最高

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业务。

截止到本公告日,公司共累计担保总额不超过 2.8 亿元(含上述担保额),均为

对控股子公司金宝药业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6.88%,以上担保

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金宝药业的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

公司将及时披露该担保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通化双龙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十二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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