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43 证券简称:华远地产 编号:临 2016-061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于 2016 年 9 月 12 日以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第十三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5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
事 5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以商业物业为标的资产开展创新型资产运作模式的议案》:
1、同意公司将全资子公司北京华远盈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华远盈都”)的全部相关权益,以不低于 60,560.72 万元的
价格,最终转让给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证券”)
作为管理人设立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以开
展创新型资产运作;
2、同意上述转让完成后,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华远置业”)继续运营管理华远盈都原持有的位于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甲 48 号的盈都大厦 4 号楼 D110 室商业及地下车
库,具体条款以华远置业与华远盈都股权受让方或其指定方签订的
《物业运营管理协议》为准;
3、同意公司与恒泰证券或其下属基金管理公司签署关于优先收
购权的相关协议,公司或公司指定的主体在约定期间内将享有优先收
购专项计划项下特定种类资产支持证券或华远盈都相关权益的权利,
公司或公司指定的主体将为此支付资金,作为权利维持费;
4、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创新型资产运作过程中涉及的权益
转让事宜、后续签订有关权益转让、优先收购权、物业运营服务的相
关协议文件,以及办理推进资产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其他交易手续及所
有相关事宜。
经核实,公司择机开展资产证券化发行工作,以创新融资模式,
推动企业轻资产化发展,可以使公司盘活存量资产、实现创新性融资。
本次交易价格以评估价值为基准,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符合公平交
易原则,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本次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未来将为专项计划
提供流动性支持等增信措施,并可能购买部分专项计划份额,因此在
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监事刘丽云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特此公告。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 年 9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