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115 四届二十五次董事会独立意见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四届二十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设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鲍恩
斯、蔡家楣、杨忠智作为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维通信”)的独立
董事,对公司2016年9月12日召开的三维通信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讨论的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参与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的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2016年9月12日召开的四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讨论了《关于参与投资有限合
伙企业的关联交易议案》。
独立董事蔡家楣、杨忠智、鲍恩斯作为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秉
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事前了解了该事项,通过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
情况,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三维通信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投资管
理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出具如下事前认可意见:1、公司已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事先
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2、我们认为公
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及定价是公开、公平、合理的,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经营
团队共同投资同股同权体现了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原则,合伙企业的管理人提取的
管理费用遵循了市场化定价原则,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方案具有可操作
性;3、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此项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李越伦关联董
事回避了表决。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综上,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1
002115 四届二十五次董事会独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独立董
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鲍恩斯
蔡家楣
杨忠智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12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