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的有
关规定,作为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
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选举新任董事长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一、任职资格合法
经审阅公司拟任董事长李冲天先生的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独立
董事认为李冲天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董事长的条件,专业素质和
职业操守均能够胜任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未曾受
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二、选聘程序合法
本次公司选举董事长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和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上述意见,特此报告。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孙立荣、陈贺新、于福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