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组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的
说明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邦园林”、“本公司”、“公司”)
拟向冯钊华、李阔、樟树市爱得玩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前海嘉之
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交易对方持
有的北京博睿赛思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睿赛思”)100%的股权,
并拟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
交易”)。
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普邦园林购买、出售资产或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
交易的情况如下:
一、本次重组前十二个月内普邦园林购买、出售资产情况
2015 年 8 月 3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向谢非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857
号),核准普邦园林向深蓝环保的 12 名股东谢非、简振华、常灵、周巍、侯映学、
符琳、张玲、徐建军、范欣、杨浦、靳志军、赛伯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深蓝环保 100%的股权。2015 年 8 月 27 日,深蓝环
保 100%的股权过户至普邦园林名下。2015 年 10 月 19 日,普邦园林向交易对方
发行的 67,930,322 股股份及向特定投资人配套募集资金发行的 23,423,423 股股
份完成股份登记手续。2015 年 11 月 2 日,上述新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深蓝环保增资 9,641 万元
人民币,增资后深蓝环保注册资本由 5,359 万元增至 15,000 万元。2015 年 10
月 12 日,公司收到深蓝环保关于完成增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通知,其已领取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除上述情况外,普邦园林本次交易前 12 月内不存在其他购买、出售资产的
情况。
二、本次重组前十二个月内普邦园林购买、出售资产行为与本次重组的关
系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
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
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
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综上,普邦园林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的
资产不属于同一或者相关资产的。上述购买、出售资产的行为,在计算本次重组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无需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行为。
特此说明。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