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得装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12 23:5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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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得装备”、“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888 号文核准,招股说明书及附件披露于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五家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

网,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

时报网,网址 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

www.ccstock.cn)和发行人网站,网址 (www.liande-china.com), 并置

备于发行人、深圳证券交易所、本次发行股票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方

花旗证券有限公司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

关注: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公众投资者发

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本次发行价格:13.50 元/股。投资者据此价格在 T 日(2016 年 9

月 14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

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

新股申购;

(4)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依据 2016 年 9 月 20 日(T+2 日)公告

的《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T+2 日日终,中签投资者

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

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所在

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

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将中止发行;

(5)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本次发行股票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拟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1,783万股,原股东不公开发

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

发行价格 13.50元/股

发行对象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根

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规定已开通创业

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股包销

发行日期 T 日(网上申购日为2016年9月14日)

发行人联系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大浪街道大浪社区同富邨工业园A区3栋1-4

发行人联系电话 0755-33687809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4层

联系地址

保荐人(主承销商) 021-23153805

联系电话

发行人: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2016 年 9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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