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天润数字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湖南天润数字娱乐文化
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润数娱”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们认真审阅了拟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文件,在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对公司董事会关于对外
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广东恒润互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本次交
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
4、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光原公司,是为更好的提升公司产业运作
效率,培育和发展公司在文化传媒领域的项目储备,为公司业务横向拓展和纵向
延伸,以及未来整体布局储备更多并购标的,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业务开拓能力
和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战略转型的需要。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未发现有损害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发生,同意将此项议
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天润数字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徐勇 牟小容 罗筱琦
二 0 一六年九月九日